屯門大峽谷驚現炮彈 執返屋企犯法嗎?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12/30 17:48

最後更新: 2016/12/30 18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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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熱爆的行山熱點-屯門良景邨後方的青山腹地及菠蘿山一帶,因有著大大小小的「港版大峽谷」、以及溪流間的「方包石」,吸引大批老中青市民慕名前往,打卡拍照不亦樂乎,但原來該處是軍事禁區、平日屬解放軍射擊練靶範圍,公眾假期暫停;有市民在聖誕假期到菠蘿山遠足時,發現地上有不少子彈殼及炮彈頭,紛紛拍照、甚至考慮是否可帶返家中留念;究竟該些彈殼及炮彈是否有危險?市民拍照、又或執回家留念是否有問題?

有行山人士在菠蘿山一帶發現炮彈殼,專家表示是火箭推進榴彈(Rocket propelled grenade)的金屬殼,屬迫擊砲的一種。

陳小姐與友人一行9人,於聖誕假期間,由屯門龍鼓灘出發行山前往菠蘿山,經過大冷水溪澗的「方包石」、再走上大峽谷,在附近土地接連發現有金屬子彈殼、以及長約6吋的炮彈殼,有些炮彈殼深藏地下、只露出尾部,亦有全個炮彈出現在地面或土埋上,期間不少行山人士拍照,更有人問可否帶回家留念。

菠蘿山及青山腹地一帶,存在大大小小的峽谷,吸引不少行山人士訪尋。

行山人士發現有炮彈殼的頭藏在土埋中,專家表示該彈為火箭推進榴彈的金屬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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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山人士亦執到子彈殼,專家相信是手槍或步槍的子彈。

TOPick記者把相片交予熟知槍械專家,他表示,市民發現較大的砲彈,相信是火箭推進榴彈(Rocket propelled grenade),屬迫擊砲的一種,平常作為步兵操練使用,因該彈已發射、沒有彈頭,只有金屬殼,因此並無危險性,但仍是軍火的一部分,運送及管有均受法律規管。

而較細的子彈殼,相信是手槍或步槍的子彈殼,專家指出,因銅製彈殼頗貴,美國有人會再使用,自行購買火藥、底火及彈頭再造子彈;而子彈並非爆炸品,即使被火燒也不會爆炸,只會發出「啪啪聲」,故市民執拾彈殼並沒有安全問題,但會觸犯法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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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槍彈殼亦屬彈藥的一部分,除非領有槍牌、准許擁有彈藥的人士,否則不論運送或管有,均屬違法。專家指出,一般練靶場射擊訓練完結後,均會以金屬探測器清理彈殼,不排除因青山靶場開放區,部分彈殼被踩落沙地,未有及時清理。

問:如果在地上發現子彈殼可以拍照嗎?

答:如果不拾起來拍照,便不會違法。

問:可否執拾彈殼返家留念嗎?

答:不可以,根據《火器及彈藥條例》,彈藥包括任何炮彈殼或槍彈殼,任何人將之搬運至另一地方都須先申領牌照,否則可被判囚3個月及罰款5000元;如涉無牌管有彈藥,最高刑罰可被判囚14年及罰款10萬元。2012年便有1名青年走入上水解放軍駐港部隊靶場附近執榴彈彈殼私人收藏,最終涉嫌「無牌藏有彈藥」被捕。

問:彈殼會有危險性嗎?

答:子彈並非爆炸品,任何情況下都不會爆炸;而已發射迫擊砲彈的金屬殼沒有彈頭,因此也沒有危險性;但兩者均是軍火的一部分,運送及管有均受法律規管。

問:一般手槍及步槍射程有多少?

答:手槍一般射程為25至50米,步槍一般射程為50至100米

問:進入軍事禁區會面臨什麼刑罰?

答:根據《公安條例》的軍事設施禁區令,未經駐軍准許下,不得進入禁區,一旦違法,最高可判囚2年及罰款5000元。

沿山路向下行,便可見到溪流中的「方包石」。

位於大冷水的「方包石」,吸引不少行山人士「攝」入「方包」中間拍照打卡。

事實上,解放軍駐香港部隊於今年10月31日曾在屯門青山軍事禁區,舉行「香江衛士-2016D」聯合軍事演習,出動數百名陸、空解放軍組成聯合戰隊,配合武裝直升機、裝甲車及迫擊炮等武器,剿滅敵人;未知市民行山見到的彈殼及炮彈殼、是否當時演習所遺留下的。

早前有報導引述解放軍駐港部隊新聞發言辦公室表示,相關靶場是《軍事設施禁區令》列明的軍事禁區,受《駐軍法》及《公安條例》等法例保護,未經駐軍許可進入,最高可被判罰5000元及監禁2年;而警方亦提醒市民,進入或離開軍事禁區必須先獲駐港解放軍許可。

駐港解放軍部隊今年10月31日曾在屯門青山軍事禁區舉行聯合軍事演習。(新華社圖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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